郑州公司注册

百特财务

专注财税法一站式服务
18530858987
郑州工商代办 扫一扫联系客服
公司注册 记账报税 账务知识 申请一般纳税人 税务知识 政策法规

5个问题带你读懂“一照一码”

时间:2016/6/12 22:50:31 浏览:次 作者:
为法人和其他组织制定18位数的“身份证号”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,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(1位)、机构类别代码(1位)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(6位)、主体标识码(采用组织机构代码,9位)、校验码(1位)5部分组成,具有5个特点。

1.唯一性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,其中的9位主体标识码(组织机构代码)在全国范围内也是唯一的。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。主体注销后,该代码将被留存,保留回溯查询功能。例如,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,按照法定程序,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,再设立新企业。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,需向其发放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

2.兼容性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,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,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作用,最大程度地减少各部门改造成本。

3.稳定性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经赋予,在其主体存续期间,主体信息发生任何变化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均保持不变。例如,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、经营范围等,均不改变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

4.全覆盖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后,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,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,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。

5.协调性

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公民身份号码)位数一致,都是18位。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“身份证号”,其载体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登记证照。法人和其他组织凭登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,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,在政府部门、金融机构等单位办理相关事项。
标签:一照一码
© 2015 www.zzbat.cn  版权所有:郑州百特财务服务有限公司  豫ICP备16019738号-1

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774号

郑重申明: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或建立镜像,如有违反,必将追究法律责任!
技术支持:百特财务
郑州网站建设
目前已有2005次公司名称查询,代理记账,注册公司 电话/微信:18530858987

服务热线

18530858987

注册公司

记账报税

工商变更

一般纳税人